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升民办教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8号),现起草《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该文件有意见、建议或者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温州市教育局反映。
一、征求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二、联系方式:温州市市府路490号 温州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邮政编码325000;联系人:许老师88630112(办),88639801(传真),电子邮箱:447032372@qq.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温州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8日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郭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