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公示表》,公示表显示,目前,西安市具有教育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661所。
根据公示表,已审批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661所,碑林区139所,莲湖区113所,雁塔区95所,新城区63所,未央区47所,灞桥区24所。其中,包含有新东方培训中心2所、学而思教培中心3所、学大教育培训中心8所、龙门培训中心2所、秦学教育培训中心1所。
这是在教育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后,首个交出联合执法“公示表”的城市。
遵照专项治理行动通知,西安市治理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动员部署阶段、自查摸底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及总结完善阶段。
据了解,西安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的审批,在办学地址、面积、教师资格、消防安全及课程设置,都有严格的审核标准。自3月9日启动2018年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工作专项督查。18名督察员组成督查队伍,分为6组,对全市范围内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无证非法办学行为开展第一轮专项督查工作。
西安市教育局高职成处处长李晓燕介绍,此次督查采取不发通知、直赴现场、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和网上线下相结合形式进行。现场发现问题现场下发问题通知单,将存在的问题向所在区县交办。督查结束后,对督查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同时将督查情况专报报送市委、市政府。今后,还将增加督查频次、扩大督查范围、增强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