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财政局采用扶持与规范并举的方式,引领全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至2016年底,金华市各级全日制民办教育机构近1450所,在校师生约37.1万人(含幼儿园);近3年财政年均投入约3.3亿元。
建立民办教育政府专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金华市区扶持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作为民办学校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金华市区规模以上优质民办学校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校园基础建设、升等奖励、教学(科研)设备补助、专职保安补助等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促进民办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优质发展。
建立民办教育待遇保障机制。鼓励民办学校为教师建立年金等补充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参照公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建立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制度;对民办学校引进金华市以外或自行培养的在职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省级名师和教坛新秀,财政予以补助。此外,对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培训或指定派出的培训,培训费由同级政府部分补助。
建立民办教育财务规范监管机制。积极参与出台《金华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入、支出、预算、核算、资产、负债等方面的管理;试行风险保证金制度,不同类型的民办学校按不同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学校运行出现风险时,退还学生学费、补发教师工资、偿还债务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