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6年民办中职招生工作座谈会在昆举行

时间:2016年04月25日 来源: 浏览: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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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云南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民办中职招生工作,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中职专业委员会4月20日在昆组织召开了全省民办中职招生工作座谈会。云南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职成教处、省招生考试院中职招生负责人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27家中职学校的校长(董事长)、招办主任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中职招生负责人李庆忠老师着重解读了《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 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方案的通知》。针对中职学校有偿招生、中介招生等屡禁不止的招生行为,李庆忠老师再次重申了中职招生工作的“十项禁令”,并重点强调了将于6月1日起施行的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第七十六条修改为:“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意味着,一些不规范的招生行为,以前是违纪、违规的话,现在可能就是违法了。
        云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主任科员浦艳吉老师重点介绍《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她着重指出今年招生工作和往年的不同之处在于从今年起,云南省教育厅规划处根据办学条件,将招生计划分春、秋季下达到各州、市学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按生源地进行统计考核,并在与各州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把中职招生作为重要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对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排位后三名的州、市教育局进行问责。
        云南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处长王永全简要介绍了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并简要介绍了今年的重点工作:一是实施民办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继续做好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管工作;二是筹备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发展现场会;三是在国家相关教育法规修改的基础上,酝酿出台切合本省实际的民办教育新政策。结合民办中职的实际情况,王处长还透露,省教育厅正在酝酿争取得到省政府支持,让民办中职学校也能得到生均拨款补助。
        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吴贵荣站在行业协会的高度,希望大家团结起来,真正做到行业自律,并提出三点具体建议。一是全省民办中职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的文件要求招生;二是各学校要规范自身的办学行为;三是各学校要提高自己的办学质量。
        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何庆敏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协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就是为民办学校做好服务工作,民办学校需要什么,协会就根据大家的呼声和建议做什么。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是全省民办学校的协会,大家的事大家做,希望还没有加入协会的学校,都加入到协会中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努力下,大家群策群力,把民办教育做大、做强,开创我省民办教育的新局面。
        座谈会上,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中专部、云南中医药中等专业学校就典型招生经验进行了分享交流。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王东律师就招生、办学风险防范及危机公关作了精彩的发言。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介绍了服务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业务。

(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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