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华体会手机登录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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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走特色化发展之路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时间:2015年01月08日 来源:华体会手机登录 浏览: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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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特色化品牌化发展之路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八大重点提案追踪系列报道(六)

  在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期间,市政协教科文卫委提出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该提案引起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世勇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
  提案点击
  为促进遂宁市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建议,在合理用地需求、强化保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财政奖补等方面,政府应给予大力扶持;不断深化多元化投资办学机制、分类管理机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营利性、非营利性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登记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统筹协调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出台政策措施,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接到提案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办理目标、办理措施。市政府在回复该提案中说,近年来,遂宁市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走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全市基本形成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民办优质教育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民办学校395所、教师7838人、在校学生10.5万余人,民办学校学生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22.9%,部分民办学校已成为区域性优质学校,为社会提供了多元化、优质化的教育服务。
  热点聚焦
  焦点1 
  规范审批行为 创新管理模式
  本着优化校点布局、完善教育体系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教育需求的价值取向,以发展优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为重点,着力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严格审查教育投资方的投资实力,合作教育机构的内涵和办学影响力等关键性因素,从源头上保证了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
  按照营利性质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登记管理,非营利性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民办学校按照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积极探索实施“政府主导、行业(协会)主管、学校自主办学”的管理模式。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严肃查处无证办学、违规办学行为。
  焦点2
  创新办学机制 聚集优质教育品牌
  着力深化民办教育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尝试,鼓励“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创新政府对民办教育支持方式,积极尝试“名企+名校”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等模式,提高办学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鼓励中外合作办学,探索委托管理等办学形式,以遂宁科教园区建设为重点引进民间资金建设优质高等学校。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民间投资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的方式投资办学,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实现产权结构和办学形式的多样化。同时,由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优质学校办学经费补助。
  倾力打造优质民办教育品牌。在保障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兴办优质基础教育,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创新育人模式,提升育人质量。我市创新民办教育发展思路,以打造本土教育品牌和聚集省内知名教育品牌为目标,引进优质教育品牌,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2012年以来,全市创新思路,强力推进民办优质品牌学校建设,引资新建、改扩建民办学校投资总规模42.48亿元,其中绵阳南山国际学校、东辰国际学校、北师大、川师大等办学主体与有关企业合作办学实现了重大突破。
  焦点3
  加大支持服务力度 促进健康发展
  进一步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把民办教育作为全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增长点,与公办教育同等对待;将民办教育纳入区域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切实保障了民办学校建设要素需求,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在土地、税费、水、电、气价格、招生等方面享受同样扶持政策。同时,不断加大各级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投入力度,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
  把教育发展战略咨询、教育管理策略、教研成果应用等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机制,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全市教师培训计划,积极落实民办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与本地人才同等待遇等政策措施。探索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社会保险,退休机制等制度和办法。支持学校建设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为民办学校提供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信贷支持。探索民办学校以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银行融资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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