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华体会手机登录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 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 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 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 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 等因素。

三、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 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 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一、服务说明

华体会手机登录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 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 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 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 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 等因素。

三、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 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 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一、服务说明

华体会手机登录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 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 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 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 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 等因素。

三、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 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 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关于举办“未来教育领导者”校长培训工程(第一期)的通知

时间:2025年02月21日 来源:华体会手机登录高中分会 浏览: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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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分会各理事会成员学校、全国各民办高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加快教育强国建设,推进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多样化、高质量、特色化发展,加强我国民办高中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校长队伍建设,高中分会拟于2025年3月至2027年3月期间组织实施第一期“未来教育领导者”校长培训工程项目,面向全国民办高中书记校长及中坚管理人才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第一期项目将分四个阶段执行,现将本次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华体会手机登录高中分会

协办单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当代教育研究所

承办单位:远播教育集团

二、培训名称

华体会手机登录高中分会“未来教育领导者”校长培训工程(第一期)

三、培训时间

2025年3月至2027年3月

四、第一阶段港深1+1集中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3月21日14:00-20:00

报到地点: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培训时间:3月22日至30日

培训地点: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中文大学

五、培训对象和规模

全国优质民办高中优秀书记校长及学校中坚管理人才35—50人。

(一)培训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高中分会理事会单位任职;

2.由高中分会秘书处特邀,在全国范围内具备影响力的民办学校任职;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及以上职务3~5年;

5.具备良好的英语口语能力。

六、培训内容

(一)第一阶段:港深1+1集中培训

定于2025年3月21日—30日,赴深圳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展集中培训。此阶段将围绕学校改进的核心议题,引导学员深入思考与实践,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学校改进行动方案。学员完成培训后,将获得港深1+1专题培训结业证书。

(二)第二阶段:方案论证与访学交流

拟于2025年下半年,对学校改进方案进行论证与评审。组织学员走进国内名校,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与实践经验。

(三)第三阶段:改进实施与导师指导

拟于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下半年期间引导学员正式实施学校改进工作,期间将组建专业导师团队,入校进行现场诊断与指导,助力学校解决实质问题。

(四)第四阶段:境外访学与成果总结

拟于2026年下半年开展芬兰访学活动,拓宽学员国际视野。同时,组织学员对培训成果进行全面总结,为后续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经验。

整体四个阶段完成后,学员将获得“未来教育领导者”校长培训工程结业证书。

七、特别提示

(一)报名学员人数达到35人可开班,为保证培训质量,班级规模将控制在50人以内。如缴费学员人数未达到35人,本次阶段培训不予开班,已收取的培训费用将按照原支付方式进行退还。

(二)第一阶段港深1+1集中培训费用35,000元/人。费用包含授课费、教学管理费、教材资料费、授课场地费、参访考察费、培训期间餐费、交通费、保险费、证书制作费等课程支持性费用。不含香港通行证及签注办理费用、往返大交通费用、酒店住宿费用(组织方提供合约酒店预订服务)及其他个人消费。

(三)第二至第四阶段培训将于启动前2个月通知学员具体日程安排和费用情况。因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的培训安排交叉重合,费用将采取合并收取的方式,第四阶段的费用则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收取。

八、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5日

报名方式:填写《“未来教育领导者”校长培训工程报名回执单》(点击下载),提交至邮箱:baixue@114study.com。

经高中分会秘书处综合评估并完成缴费后,即可认定为报名成功。

九、联系方式

高中分会秘书处:白老师

联系电话:15921870282


附件:关于举办“未来教育领导者”校长培训工程(第一期)的通知


 

华体会手机登录高中分会

2025年2月






责任编辑:闫佳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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