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文理,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相结合
光明日报上海19日,《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这标志着上海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启动,改革将于2017年整体实施。
上海市教委主任苏明介绍,上海试点方案明确,从2014年秋季入学高一新生开始,上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13门科目,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此外,学生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中,根据自身兴趣特长选择学习其中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第呈现A、B、C、D、E五等;高中学业水平考的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合格考与等级考高中生均只能参加一次。
上海方案还提出,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逐步在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发挥作用。为确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规范有序、真实可信,上海市教委将同步建设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2017年起,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
据悉,2017年起,上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分值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高中生最多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培养。
光明日报杭州19日,作为国家高考综合改革两个试点之一的浙江省,正式公布了《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在浙版方案中,统一高考招生是本次改革高考招生制度的重点。考试将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相结合。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均为3门。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科目由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外语和选考均有两次考试机会,选用其中1次成绩,成绩两年有效。
浙江将采用统一高考招生、高职自主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等四种招考模式。录取部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类)平行投档;高校确定和提前公布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据悉,试点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内容和要求,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再在3年内展开至17类。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