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名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行业监测分析》
课题批准号:CANZD22002
研究领域:基础教育、民办教育
课题负责人:张佳伟 苏州大学师范学院副院长
主要成员:张可伟、罗强、马骏、陆云、沈健、冯杰、滕诗琪
一、 内容与方法
(一)研究内容
本课题基于办学质量监测普遍规律和国家监测标准,深入研究民办学校办学的特点及办学质量监测的普遍规律,参考世界各国学校评估标准构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测标准和相应的指标体系,同时,运用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实施监测,基于监测结果建立数据库以供查询和追溯,并对监测标准和指标体系加以完善。具体研究内容包括:1.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测的政策分析、现状调研及比较研究2.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测体系构建与实施3.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对策研究。
(二)研究方法
1.实证调研:综合运用实地走访、问卷调查、访谈法、文本分析等方法,对民办学校办学实际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探究义务教育阶 段民办学校办学特殊性及其规律。
2.文献文本分析:利用 Nvivo 等文本分析软件,对我国与教育阶段民办教育政策文本以及不同国家的学校评估标准进行编码处理和比较研究,探究其特点和趋势以及为建构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框架提供经验参考。
3.德尔菲法(专家咨询法):利用反馈匿名函询法,就项目组拟定的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测标准和指标体系征询专家意见,进行整理、归纳、统计,再匿名反馈给专家,再次征求意见,直至得到一致的意见。
4.量化统计法:采用增值评价的方法,以协变量校正模型为基础建立学校增值评价系统。以半年为一个基期对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进行行业监测,利用SPSS、HLM、Stata 等软件进行数据分析,探究民办学校办学质量随时间的变化发展规律。
二、结论与对策
(一)民办学校办学质量指标体系的设计
在现行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针对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评估,本课题进行了如下的设计。
1. 增加学校办学理念及规划的评估。在现有指标体系中加入办学理念规划,以反映学校的办学宗旨、愿景和目标,从而更好地指导学校的各项工作。
2. 强化教师发展指标。针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应强化教师发展作为学校办学产出的指标,如教师专业发展、教师激励和教师保障等,以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提高对学生发展方面的关注度。结合民办学校办学特色与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特点,在现有指标体系中加强学生发展方面的评估,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审美素养和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多个维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4. 完善教育教学评价。在现有指标体系中优化教育教学方面的评价,关注课程方案、教学实施、教学方式和学生评价等方面,以实现更加个性化、多元化的教育。
5. 强化学校管理指标。在现有指标体系中加强对学校管理的评估,包括办学规范、财务管理、行政管理、校园文化以及家校合作与社会共建等方面,以提升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
6. 注重办学成就评价。在现有指标体系中增加办学成就方面的评价,包括学校的社会声誉及影响力和学校认可度等指标,以全面了解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7. 精简部分指标设置。针对现有指标体系中过于细致的指标,进行适当精简和整合,以提高执行过程中的效率和针对性。
(二)完善学校办学质量评估的对策建议
一是要重视评估标准的设计与完善。在指标的设计和选择上,一方面要以兼顾过程与结果为原则,坚持系统性思路,构建全面而综合的学校质量标准体系;另一方面,强调学校质量标准应构建并囊括特色指标和不同侧重点,并将其设定为可选指标,让地区或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或做相应调整。
二是重视评估过程的诊断与改进。将学校评估与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结合,将评价作为检验学校规划落实情况、分析成绩和不足的工具,而不仅仅是等级划分和奖惩的依据。同时强化过程评估,通过对学校管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等教育教学过程以及学校领导和管理过程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入的评价,形成多维度、多层次的评估报告,强化评价的诊断功能。
三是强化评估结果的反馈与跟进。首先,评估主体应加强评价结果的反馈力度,形成评估者与评估对象互动协商的评估机制。其次,提高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和限度内的公开程度,满足利益相关群体的知情权并形成一定的社会监督力量。最后,评估主体应针对评估的每所学校出具相应的学校办学质量诊断书、改进书或建议书,并实时跟进以协助学校精准改进。
(三)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对策建议
一是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首先,严格办学行为监管。把教育教学管理等规范办学情况作为民办学校审批登记、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其次,健全常态化督导。完善全覆盖、常态化督导机制,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确保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覆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再次,落实审批机关代表监督。向民办学校派驻审批机关代表作为决策机构成员,对学校决策制定实施进行监督,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最后,健全民办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董(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共同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的决策制度,继续实施年检和评估制度,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校长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以及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监督制度,加强风险防范,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二是鼓励公民办学校合作。首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为民办学校提供切实有效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问题诊断和对策指导,形成公办民办学校教研一体化的区域研训新样态。其次,建立民办公办学校结对帮扶,持续做好对民办学校的支管支教政策。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集团化办学,组建公民办教育联盟,依托线上教育中心建立健全联盟内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建立联盟学校集体备课与集中教研制度,推动公民办教育联盟实现管理共建、研训共联、文化共育、资源共享、质量共升、发展共赢。
三是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校内外培训资源,为教师提供优质的教育指导服务,同时建立奖励制度提高教师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其次,建立公平公正的发展机制,鼓励民办学校在教师职称评聘、晋升等方面进行校本化制度改革,引导民办教师对照制度要求,科学谋划自身专业发展进程。最后,明确民办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方向,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突出高水平、高起点、重业绩、重创新的评价导向,让教师有目标、有动力,让外在约束力与内心驱动力并行。
三、 成果与影响
本课题基于大量的文献研究、政策文本分析和小范围的实证调查,形成了研究总报告1份,专题研究报告3份,学术论文1篇。
课题组召开了民办学校校长座谈会,邀请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专家学者以及民办学校校长参加。课题的研究内容与价值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认可,并在高校与民办学校之间搭建了沟通交流的桥梁,对助力民办学校高质量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四、 改进与完善
课题研究尚有不足之处。首先,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估体系选取的初始指标有可能限制专家意见的提出,亦可能不够全面,具体指标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检验。其次,受条件限制,课题组仅对部分民办学校进行调研与考察工作,收集数据和案例信息不够全面。未来,课题组将持续关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提升与改进工作,完善相关数据的采集,形成更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
五、成果细目
1.总报告:
《CIPP理论视角下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实证研究》
2.专题研究报告:
(1)《学校督导评估标准的国际比较研究报告》
(2)《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测政策分析报告》
(3)《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调研报告》
3.学术论文:
《小学高年级段流动儿童学校适应性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责任编辑:闫佳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