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滨州滨城区教育局出实招进一步规范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行为。
一是把住源头。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审批,不得随意举办培训类学校或开设培训班。经教育局审批的各类培训学校,实行一校一证,必须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和办学地址内开展培训活动,不得超范围、乱设点,不得搞虚假宣传,不得诱使和胁迫学生(幼儿)参加培训,不得聘任在职公办教职工兼职兼课,不得利用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宣传、暗示、引诱甚至胁迫所在单位学生(幼儿)参加培训。
二是看住门口。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得擅自允许各类民办培训学校进校(园)内宣传和招生,各类民办培训学校也不得违反教育部门和学校(园)的有关规定擅自进入校(园)招生。暑假放假会上,我们明确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在职教师一律不得举办任何有偿培训班,不得组织参与各类课外有偿补课活动。
三是用好窗口。我们在滨州职业教育与民办教育网上对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了公示,我们还利用《滨城教育报》,联合《鲁中晨报》等媒体,对符合办学政策的,有良好社会声誉的部分民办机构进行集中宣传,对不符合办学规定的机构进行曝光,切实提升了广大学生家长及公众对优秀民办培训机构的知晓率,有效规范了城区的民办学校培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