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明确全日制民办学校为“民办事业单位”,由县级以上编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全日制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公办学校同等政策标准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待遇。衡阳市加大政策扶持,促进了民办教育迅速发展,现有各类民办学校1412所,占全市学校三分之一;在校学生36.5万人,列全省前茅,办学规模稳居全省第二。
近些年来,衡阳市把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为实施“教育强市”战略重要内容,提出把教育增量的适度空间留给民办教育。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先后出台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并在全省率先为民办学校教师解决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对民办学校用地及报建实行优惠,与公办学校同等使用划拨用地和减免相关规费等。
同时,衡阳市推进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先后制订了全日制民办学校教师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等十几个规范性文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财务监管。已用3年时间,在全省率先对市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全面进行委托式财务资产审计,民办学校办学风险和管理风险防范水平明显提升。
管理规范加上政策扶持,衡阳市民办教育发展迅速,涌现出一大批优质民办学校。其中,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获教育部批准专升本,改建为湖南交通工程学院。船山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获省优质民办学校建设奖励,湘南实验中学等23所学校获省规范民办学校建设奖励,船山英文学校等4所学校被定为省级特色民办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