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协〔2012〕1号
2012年1月8日,王佐书会长在京主持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会议。协会副会长,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协会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出席。
本次会长会议题包括:1.讨论通过《协会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2.各专委会汇报2011年工作及2012年工作要点;3.研究决定协会财务与人事有关事项;4.讨论研究协会内部管理有关事项。
会议听取了王文源秘书长关于“2011年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的介绍,我会法律事务部、事业发展部、民办教育研究院3个内设机构及我会中小学、学前教育、高等教育及培训教育4个专委会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介绍。与会同志围绕我会各部门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要点进行了认真讨论,重点对2012年工作要点提出意见及补充建议。
会议认为,2011年我会工作重点突出,认真履行了社团组织职能,与各地方协会、我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团结协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合理诉求,参与国家有关政策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联系政府与学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精心组织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积极组织开展了多项学术交流活动;顺利完成了协会换届等工作。
会议一致同意,我会2012年工作重点及工作思路,要根据教育部总体工作部署和协会章程,在进一步完善协会组织建设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学术研究、政策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总结宣传民办教育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推动深化民办教育的优质发展和特色办学,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会议研究同意并建议修改《会费征收和管理办法》有关内容:1.第三条,关于我会会员会费标准。由“个人会员会费每年不低于200元;团体会员会费不低于1000元”修改为“个人会员会费每年200元;团体会员会费1000元。” 2.第五条,由原“每年的3月至4月为会费缴纳时间。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修改为“本会第二届理事会任期五年,原则上会员一次交齐五年会费。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缓交或减免。”3.增加第六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协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按期足额交纳会费是协会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会员交纳会费确有困难,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本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依照本会章程可以酌情减免会费。”4.原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条依次往后顺延为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5.第十一条(顺延后为第十二条),由原“本办法经协会2008年5月17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修改为“本办法自2012年1月9日起开始实施。”以上修改意见,将以书面形式征求我会会员意见。
会议还专门研究并决定了以下事项:
1.关于聘任协会副秘书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工作需要,协会副秘书长要实现专职化。会议决定,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金平一同志为协会副秘书长。吴新秋、赵泳、冯政、贺春兰同志不再任我会副秘书长,以后协会原则上也不再聘任兼职性质的副秘书长。
2.关于民办教育研究院和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王佐书同志不再兼任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决定由胡卫同志兼任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季明明副会长不再兼任法律事务部部长,由董圣足同志任法律事务部部长。
3.关于增补常务理事和理事。同意增补海南省谭基虎、曹成杰、曹业科3位同志为我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增补黎当贤、劳永举、谭漫书、席小琴、袁伶俐5位同志为我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4.关于协会领导机构经费资助。会议讨论决定了当选本届理事会副会长、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民办教育机构对协会给予经费资助的有关事宜。
会上,王佐书会长结合大家意见,就我会2012年工作强调指出:
第一,要加强组织建设。在加强我会自身组织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推动尚未成立省级民办教育协会的陕西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省级民办教育协会。
第二,组织并开好“1+5”个经验交流会,提高会议质量。我会将以“改革、质量、特色、经验”为主题,于11月在温州召开全国民办教育经验交流会暨2012年会。四个专业委员会还将分别组织各领域的经验交流会。
第三,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协会网站和会刊工作。
第四,加强秘书处工作。秘书处要增加专职人员,落实新的办公地址,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倡导发扬我会“三思二律二十四字”办学传统。“三思二律二十四字”即民办学校要体现教育家思想、企业家思想和战略家思想“三思”联合办学,民办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经济规律“二律”,“遵循教育规律,贯彻教育方针,优化教育方式,追求教育质量”二十四字是民办学校必须认真落实的基本要求。
出 席:王佐书、胡大白、于 果、于松岭、王玉芬、王志泽、王琳达、任 芳、刘 林、牟阳春、许志忠、张杰庭、李孝轩、陈登斌、金秋萍、季明明、林腾蛟、俞敏洪、徐万茂、秦 和、谢可滔、周延波、黄新茂、王文源、郭福昌、郑增仪、周南照、章家祥
派代表出席:孙珩超、宋作文、李书福、胡 卫、曹勇安
请 假:胡建波、李学春、李宣海、黄 藤、周星增、陈 宇、王庆林、吴志清、张剑波、黄纪云、廖 鸿
记 录:魏君兰
主题词:协会 会议 纪要
主 报: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管理处
名誉会长、总顾问、顾问、法律顾问、会长、监事会主席、副会长、
监事会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
抄 送:协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办教育协会
办公室 2012年2月9日 印发
共印 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