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党建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2年10月21日 来源:秘书处 浏览:25206

字体放大字体缩小

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

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研究,决定在全国民办高校党建研究分会、全国民办高校德育研究分会、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委员会基础上,成立党建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建专业委员会)。拟定于2022年11月中旬在北京召开党建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党建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成员实行单位理事制,凡是办学实力强、党建工作做得好、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均可自荐,我们将从自荐的单位中择优选任。每个被推荐的理事单位选派一名代表,原则上是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各自荐单位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党建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和代表推荐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发送到djzhwh@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10—62383547,13718716593;

                        陈老师,010—68987658,13261556373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1. 党建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和代表推荐表.docx

                2. 关于推荐党建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成员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闫佳裕

分享: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