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华体会手机登录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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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一届三次会长会议召开

时间:2013年09月23日 来源:华体会手机登录 浏览: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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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一届三次会长会议在上海市进华中学召开。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李宣海主持会议,市教卫党委副书记、市教委副主任、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高德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会长瞿鈞、李进、黄清云、杨月民、胡卫、王世虎、王均金、严健军、周星增、陈国强参加会议。
       高德毅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协会筹备建立评估(咨询)中心和协会法律事务中心的工作思路。他说,两个中心的建立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了载体和抓手,也为协会将来的发展增添了活力。高德毅指出,协会要积极创造条件,向行业协会的目标发展。协会要扩展功能,主动在政策研究、前沿研究和现实研究等方面发挥资深人士和专家的作用。在管理上,发挥引导性、行业性的作用,要代表行业发声音。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月民在对协会有关人事工作说明的基础上,汇报了2013年上半年协会工作概况和下半年工作要点、关于申报2013年度专项资金以及上海民办教育发展论坛暨2013年年会的方案。
        今年上半年,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学习,牢牢把握办会方向推动行业自强自律。今年以来通过网站、杂志等渠道积极推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国家、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公益性强、体制创新、特色明显、质量领先”的民办教育发展思路。引导各类民办学校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内涵发展,形成办学特色。协会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以及杨雄市长在全市会议提出的关于“要充分发挥好行业协会独特作用”,“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做好政策的解读宣传,督促帮助行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协会组织体系和内部管理。对本市教育与培训(非学历)机构开展调研,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中民协全国教育与培训专委会组织召开了本市部分非学历教育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协会工作的意见;积极配合全国专委会的换届工作,组织上海地区参选全国理事会的推荐工作。全面启动了“评估(咨询)中心”和“法律事务中心”的筹建调研,两个中心的筹建工作现已基本完成。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和咨询服务水平。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初步确定了2013年度32项民办教育研究课题,同时抓紧对2012年度的研究课题进行结题评审,形成研究成果。协会研究院按照计划积极组织编撰《上海民办教育发展报告》(绿皮书),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协会领导深入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开展调研巡视活动,现场指导学校的改革发展。
         四是组织教师培训,着力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协会以政府专项资金为引导,鼓励支持各专业委员会根据不同特点,积极实施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和“强校工程”,推动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特色校”创建、“优质园”建设。协会以推进职业化和国际化教育为重点,以提高“双语”、“双师”教学能力为抓手,通过新成立的“师资培训中心”和“海外联谊会”精心组织设计了一系列民办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和竞赛项目。配合高专委积极推进专业协作组建设,搭建民办高校在思政教育、学生就业、心理健康、校园文化、安全稳定以及国际护理、酒店管理、国际商务、英语、日语等专项工作或专业建设中相互交流研讨,相互促进提高的平台。
        五是开展研讨交流,引导促进民办学校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门要求,协会上半年承办或协办了三场大型研讨交流活动,
        今年下半年,协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推动民办学校认真学习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及相关政策精神,适时召开“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论坛暨2013年年会”。
        2.配合市教委有关部门开展各项督促检查,组织互查、促进自纠、加强服务师生、推进规范管理,自觉维护民办学校安全稳定。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各专委会下半年工作思路和重点;继续推进各专委会广泛开展研讨交流和师资培训活动,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集中组织若干项国际化教育和职业化教育的培训教育项目。启动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以大学生学习动力、学习参与度和学习成果为主要内容的调研项目,同时启动长三角地区民办中小学以特色建设、国际教育为主的教育合作项目以及在11月下旬组织上海(或部分省市)民办高校领导赴台参加第六届“海峡两岸民办(私立)大学校长论坛”等项工作。
        4.抓紧落实上海民办教育绿皮书撰稿编辑工作,推进协会“评估(咨询)中心”和“法律事务中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目标和各阶段任务,并抓紧启动试点运行,积累经验稳步拓展。
        胡卫副会长等同志发言认为,目前是协会最好的发展时期,国家正在制定完善民办教育的法规,上海要积极参与,发挥领头羊的作用。上海的民办中小学走在在了全国前列,有些经验值得总结,上海的教育应该是全国最好的,也是出体制、出经验的地方,协会在这方面要拿出民办教育的新思路,发挥思想引领的作用。协会是到了“大协会”的时代,怎样整合、利用民办教育资源,更好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服务,这是一个关键问题。
        李宣海对大家发言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他说,尤其是高德毅同志代表市教委领导的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要抓住机遇,认真研究在现有基础上怎样创造条件向行业协会过度。还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使协会真正成为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广大群众满意的社会组织。  
                                                                                                                                 (高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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