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华体会手机登录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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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加大民办学校扶持力度

时间:2013年07月03日 来源:华体会手机登录 浏览: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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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要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日前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民办中小学校的实施意见》,政府将提高对民办学校的财政补助标准,逐步建立起民办学校教师可参加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的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险制度。从今秋起,民办中小学校可获同类公办学校生均教育事业费1/3的财政补助。
                                                                        民办学校教师逐步参加事业单位社保
         教师待遇问题一直是民办学校发展的瓶颈。
      《实施意见》规定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业务培训、职称评审、教龄和工龄计算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
        教育行政部门将把民办学校教师纳入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系列、同要求、同待遇的教师培训计划中。
        此外,还要切实做好符合条件教师参加事业养老、事业医疗保险工作,并逐步建立起民办学校教师可参加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的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险制度。
      《实施意见》还要求建立公办学校名优骨干教师(包括学校管理人员)到民办学校支教制度,扶持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到民办学校支教教师享受与到农村支教的同等待遇。
                                                                           生均事业费补助从1/4提高到1/3 
        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对民办学校的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对各级民办学校的扶持与考核相结合的财政补助体系。这是《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
        对民办学校财政补助分两部分。从2013年起,对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学校承担部分,由财政给予1/2的补助。另一部分为生均教育事业费的补助,从原来的1/4提高到1/3。民办学校按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人数,以同类公办学校上年度生均教育事业费(各地可结合区域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给予1/3的财政补助。
                                                                         补助金额与学校的考核得分挂钩    
        据悉,政府在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还将加强财务监管、质量监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对民办学校的学年度考核。
        自2013年起,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实施对民办学校的考核。考核范围为一学年度,即2013年考核2012学年度,2014年考核2013学年度,以此类推。
        每年在规定的期限,各民办学校按考核指标对一学年度办学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并递交相关资料,然后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对民办学校考核。
        其中,生均教育事业费的补助,将按学校的考核得分进行,考核实施百分制,学校实得补助额=按学生数计算而得的补助总金额÷100×考核得分。
                                                                      按当年学费收入的2%提取风险保证金
      《实施意见》还规定,民办学校将按当年学费收入的2%提取风险保证金,在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前将风险保证金存入教育部门开设的风险保证金专户,累计金额达到最高额度时不再提取。
        其中,民办学校在校学生1000人以下的(含1000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含2000人),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超过2000人,最高额度为150万元。
      《实施意见》指出,风险保证金属民办学校所有。风险保证金的使用及管理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未足额及时缴纳风险保证金的学校不能通过年检。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民办中小学116所,其中民办普高23所,民办职高8所,民办初中29所,民办小学56所,共有在校生12.9万人。
                                            (来源:宁波日报,2013年6月27日,记者陈敏。提供: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王康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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