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大课题成果公报

时间:2022年05月30日 来源:秘书处 浏览: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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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发展年度报告(2021)》

课题批准号:CANZD21001

研究领域:民办教育行业发展

课题负责人:董圣足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主要成员:潘奇、刘荣飞、公彦霏、郎佳、谢锡美、刘耀明、张璐、张继玺、何金辉、黄河、王慧英

尹福会、林晓鸣、郗志杰、熊明放、王建庄、訾鸣、张歆

 

一、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内容

1.2015-2020年中国民办教育行业总体发展情况。综合报告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阐述了2015-2020年我国民办教育的总体发展态势、改革成就和主要挑战,特别是就2020-2021年间民办教育宏观政策调整变化情况作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并对“十四五”时期乃至面向2035年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作出了一定研判。

2.2015-2020年中国民办教育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发展情况。五个分报告基于行业数据、案例材料和文献资料,分别对2015-2020年我国民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国际化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挑战等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同时就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未来的发展机遇和转型路径作了相应的探讨和展望。

3.2015-2020年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典型区域发展情况。六大典型区域报告选择上海、辽宁、江西、河南、云南和内蒙古等东中西部各2个代表性区域,就各区域2015-2020年民办教育的改革发展概况、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而深入的阐述,并就不同区域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所存在的一些共性及个性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分析。

4.2015-2020年中国民办教育行业热点问题专题研究。六大专题报告采用政策分析和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分别聚焦民办教育领域党的领导、基金会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发展、教育资产资本化运作、行业组织建设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专题,各自就其中的热点、焦点、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些富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二)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本研究通过广泛浏览和充分借鉴国内同类研究文献,从政策、学理和市场等不同维度,对2015-2020年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背景、理论基础和实践内容进行了深入探析。

2.统计分析。本研究基于有关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数据,对历年涉及民办教育的数据加以分离并进行单独统计,从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办学条件变化以及区域均衡程度等维度,对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总体及分类分析。

3.调查研究。通过抽样问卷调查,辅以实地调查和专题座谈会,分类分层梳理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深入了解了各区域民办教育的实践特点,以及相关热点焦点问题的核心要点,全面掌握了各方面的情况。

4.案例研究。通过剖析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典型性区域、代表性案例和标志性事件,旨在“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以案说法”,为探讨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本质问题与关键趋势,提供案例支撑和实践参照。

二、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1.我国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总体发展比较平稳,各学段民办学校数量、占比和在校生规模等指标走势不尽相同。

在学前教育阶段,受政策性因素影响,民办幼儿园规模先扬后抑,数量占比逐渐下降,普惠性民办园数量占比不断提高。在义务教育阶段,由于相关政策效应有一定滞后性,虽然民办小学在校生规模增速趋缓,但民办初中在校生规模上行态势明显,且比重逐年增长。在高中教育阶段,相当而言限制性政策较少,因而民办普通高中数量稳步攀升,在校生规模稳定增长;而与整体中职教育发展走势基本一致,虽然民办中职学校数量逐年有所缩减,但在校生规模却稳定增长,说明单体学校办学规模也在稳步扩大。在高等教育阶段,民办普通高校数量稳中有增,其中本科层次民办高校数量略有增加,民办本专科在校生数量逐年增长。

2.我国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改革不断深化,不同学校在党的建设、办学体制探索、内涵特色发展和现代学校制度实践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其一,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民办学校党组织的法律地位更加明确,基层党的组织不断得以健全,党组织在民办学校中的政治保障作用更加凸显。其二,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持续推进,国家层面宏观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地方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细化举措,一大批存量民办学校按照举办者的自愿选择,相继完成了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法人登记。其三,民办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进展顺利,表现在公办高校参与举办的独立学院转设工作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取得一定突破、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购买服务有效推行。其四,民办学校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成效明显,表现在民办幼儿园普惠优质发展基调更加突出、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持续深化、民办职业教育产学融合发展稳步推进、民办高等教育多层次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其五,民办学校在现代学校制度探索上取得新进展,表现在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稳步落实、学校章程实施有效加强、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日益健全。

3.虽然国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主基调没有变化,但近期民办教育宏观政策的局部性回调,对一些学段和类型的民办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

民办教育政策的阶段性回调及其所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大方面:其一,全面压减、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近9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被压减,校培行业整体面临转型、转行发展艰巨任务。其二,积极引导民办学前教育向普惠型发展,民办园及在园儿童数量占比同步下降,部分民办园生存困难、发展乏力。其三,大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对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实施“双限”政策,并全面清理“公参民”办学,一大批民办初中小学即将迎来关停并转的局面。其四,推动独立学院全面转设,鼓励向职业教育本科转型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在办学类型上已经、正在并将要发生显著的结构性变化。

4.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持续变化特别是宏观教育政策不断调整,在给民办教育发展带来挑战的同时,也给民办教育行业带来了重塑生态的机遇。

一方面,外部环境变化和宏观政策调整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民办教育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新贡献,需要民办教育在满足人的全面发展和多样化教育需求上有新探索、新起色,需要民办教育在完善内部治理和开拓外部空间上有新思路、新举措。另一方面,外部环境变化和宏观政策调整也对民办教育价值取向和功能定位提出了新的更多思考,全体民办教育举办者、办学者都要围绕着如何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核心使命,进一步端正办学理念、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理清发展路径、创新发展模式。

(二)对策建议

1.积极促进各级政府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乃至面向2035年,要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各项宏伟目标,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加快普及有质量的各级各类教育,更好促进教育共享发展和公平发展。这既需要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也需要全面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为此,民办教育不仅不能缺位和退场,还要发挥新的更大作用。作为民办教育行业组织,要积极推动监管层面深入贯彻“支持与规范并举”的大政方针,在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应有自主权和发展权的前提下,进一步改善宏观政策环境,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促进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规范发展、科学发展和永续发展。

2. 稳步推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创新发展模式

在新时代、新阶段和新的发展格局下,广大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务必要认清形势、顺应大势,廓清和端正办学理念,同时以变应变、主动作为,调整和优化发展战略。实践表明,民办学校延续低水平扩张、重复性建设、粗放型经营的发展模式,已经没有前景。未来一个时期, 搞好差别定位、推动错位竞争、坚持特色发展,是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赖以更好生存发展的基本方略和最大抓手。为此,广大民办学校要狠抓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实现理念更新——从注重外延扩张转为追求内涵发展;二是加大资金筹措——为特色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财力基础;三是推进队伍建设——将发展瓶颈转化为强校资本;四要优化发展路径——把重点资源配置到核心领域及关键环节上;五要深化治理创新——从被动适应环境走向主动创造需求。  

3.全面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落实中央相关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组织属性开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确保民办学校始终坚持公益属性,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深入完善民办学校科学决策制度,建立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学校董(理)事会,保障每位董事权力行使的独立性,以制度形式规范举办者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管理,保障董(理)事会章程确定的议事规则得到完全的遵守和执行。三是建立以校长为核心的学校治理委员会,依法保障校长的独立治校权,推进校长队伍职业化、专门化、专家化。四是健全党组织、监事会、教代会等多主体协同的民办学校监督体系,强化党组织对学校重要决策实施的监督,探索引入独立监事制度,更好发挥监事会对学校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学校教代会民主监督制度。

4.大力加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行业组织建设

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大背景下,从社会公益事业的特点出发,引入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行业组织共同参与治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规范、健康发展,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当务之急,是要推动各地尽快建立统一、独立的民办教育行业协会,鼓励和扶持行业组织做强做大,并在教育质量标准研制、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学校信用等级评估、行业自律规范建设等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以更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重建健康的教育生态。与此同时,要不断强化行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功能,推进行业协会内部监督制度化,借助各级各类行业协会的组织网络及信息平台,推进民办学校办学信息公开和征信制度建设,引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从而不断增强民办教育的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

三、研究成果与社会影响

1.出版学术专著。基于本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组拟出版专著一部,全书编排字数大约35万字,等待课题通过鉴定并按专家建议对书稿作进一步修订后,即可交付出版社。

2.参与政策制定。负责人受邀参与了教育部涉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一些政策研究及文稿起草工作,本课题有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得以转化为文件内容。如,参与完成的“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有关问题研究报告”获得教育部主要领导批示和好评;又如,牵头完成的“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和“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等文件代拟稿,均获总体采纳并正式印发。

3.发表系列论文。课题组共发表研究论文7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同时,课题负责人结合本项目研究,配合“双减”和民办教育规范工作,还应约在光明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教育报和教育部官网发表署名文章近10篇。

4.撰写内参专报。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核心成员基于本课题研究内容共撰写内参专报6余篇,其中有2篇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得到教育部业务司局的肯定和好评。

四、研究改进

1.行业数据掌握还不够全面,实地调研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

由于各级各类民办教育量大面广、办学和行业形态复杂多样,本研究所掌握的各类办学和行业数据存在不够全面和详尽的问题。下一步在研究报告修订过程中将对部分数据进行相应补充;囿于研究条件和研究周期的限制,同时受到疫情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本研究在实地调研的覆盖面和深度方面有所欠缺,下一步将继续进行调研的后续跟踪,争取获取更多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充实。

2.相关研究难以及时反映政策和实践的最新变化,研究时效性有待加强

虽然本研究类属总结回顾性质的年度发展报告,但一些对民办教育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变化和实践探索,还应在本研究中加以适度体现。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研究的时效性,在后续修订中将本研究周期外的最新重大政策和实践事例有机结合到现有研究报告当中。


 



责任编辑:杜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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