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民办学校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推动民办教育系统为乡村振兴事业贡献行业力量与智慧,宣传民办学校参与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与好的经验做法,经常务理事会同意,决定成立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会)。
经研究,定于2021年11月底或12初在北京召开“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成立会”,现邀请有积极意愿且有一定能力和精力的民办学校(教育集团)、企业、基金会等机构作为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首批发起单位参加会议,在民办教育系统助力乡村振兴事业大局中起到引领推动作用,以全方位展示贵单位的社会责任担当和行业价值。如能应允,不胜感谢。
有关事项请点击附件查看:
附件:1.关于邀请参与发起成立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的函.pdf
2. 发起单位登记表、参会回执(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成立会).docx
责任编辑:杜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