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教育部正式发布通知同意第二批6所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具体通知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教育部关于同意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函
教发函〔2019〕13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的函》(浙政函〔2019〕111号)收悉。
请你省指导该校明确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在师资队伍、实训课程、专业教学、技能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提高,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坚持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定位,并于2020年4月底组织对该校进行测评指导后,将测评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送我部。我部将据此批准该校更名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并做好后续跟踪指导工作。
教育部
2019年12月26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函
教发函〔2019〕12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同意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的函》(苏政函〔2019〕79号)收悉。
请你省指导该校明确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在师资队伍、实训课程、专业教学、技能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提高,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坚持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定位,并于2020年4月底组织对该校进行测评指导后,将测评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送我部。我部将据此批准该校更名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并做好后续跟踪指导工作。
教育部
2019年12月26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函
教发函〔2019〕12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在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的函》(晋政函〔2019〕94号)收悉。
请你省指导该校明确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在师资队伍、实训课程、专业教学、技能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提高,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坚持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定位,并于2020年4月底组织对该校进行测评指导后,将测评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送我部。我部将据此批准该校更名为“运城职业技术大学”,并做好后续跟踪指导工作。
教育部
2019年12月26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函
教发函〔2019〕12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设置马兰学院(公办)和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民办)的函》(新政函〔2019〕127号)收悉。
请你区指导该校明确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在师资队伍、实训课程、专业教学、技能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提高,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坚持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定位,并于2020年4月底组织对该校进行测评指导后,将测评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送我部。我部将据此批准该校更名为“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并做好后续跟踪指导工作。
教育部
2019年12月26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函
教发函〔2019〕126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的函》(辽政函〔2019〕54号)收悉。
请你省指导该校明确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在师资队伍、实训课程、专业教学、技能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提高,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坚持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定位,并于2020年4月底组织对该校进行测评指导后,将测评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送我部。我部将据此批准该校更名为“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并做好后续跟踪指导工作。
教育部
2019年12月26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函
教发函〔2019〕12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置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本科)的函》(沪府函〔2019〕128号)收悉。
请你市指导该校明确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在师资队伍、实训课程、专业教学、技能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提高,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坚持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定位,并于2020年4月底组织对该校进行测评指导后,将测评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送我部。我部将据此批准该校更名为“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并做好后续跟踪指导工作。
教育部
2019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