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华体会手机登录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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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西平: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

时间:2014年09月09日 来源:华体会手机登录 浏览: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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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世界联合会副主席

  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正式纳入考试招生制度框架内,是一项更加科学全面也更为重要的关键性制度建设。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其中,明确提出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指出“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此举将给考试招生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使教育产生什么样的变化?我们该如何认识这项改革,确保其更好地落实?围绕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世界联合会副主席陶西平。
  记者:《实施意见》中,为什么要专门提出“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其意义何在?
  陶西平:长期以来,我们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是考试分数,评价学校的重要依据是考试分数,高校录取也常常以分数为唯一标准,追求冷冰冰的分已经取代了培养活生生的人。
  而人并不是用单一的分数维度可以考量的,“唯分数论”已经成为教育事业发展、国民素质提高和人才强国建设的阻力。随着时代的前进,更为全面和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就必然提到教育改革的重要日程上来。
  综合素质评价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方针、培养目标、教育过程、教育结果相统一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评价的综合性就在于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全面素质基础和多方面潜能。因此,由只重视对学生以分数为依据的单一评价转向更加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不仅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也有助于实施素质教育。
  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坚持育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的基本要求出发,首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正式纳入考试招生制度框架内,是一项更加科学全面也更为重要的关键性制度建设。
  记者:综合素质评价在整个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陶西平: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是推进教育改革的有力措施,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了更为全面科学的依据。
  事实上,综合素质评价不仅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发挥作用,在整个教育综合改革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综合素质评价一方面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向着既有坚实的素质基础又有鲜明的个性特长的目标前进。另一方面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树立全面的教育质量观和学生观,从而实现教育的整体优化。还引导学校转变办学理念和管理方式,以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作为学校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同时,也引导家长和社会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记者:我们该如何认识和理解综合素质评价?它和原有的学生评价方式有何不同?
  陶西平:我认为,综合评价应当坚持适宜性、发展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一方面要体现以人为本,另一方面又要体现从实际出发,实现规则公平的实事求是态度。因此,既要凝练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先进理念,又要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在这里,对人的尊重和国家的需求,公平和质量,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得到了有机融合。
  综合评价的内容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进行考查,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涵盖了德智体美各方面,并在这一基础上突出了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观和人才观的体现,我们需要的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人才应当具有扎实的全面素质基础,同时应当有远大的抱负和创造的才能。引导学校加强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关注,就是在通过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弥补我国人才素质的短板,因此,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综合评价采取多个角度进行,实现了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和立体化。过去对学生的评价方式是教师给学生写评语,而评语容易出现的偏向一是概念化,没有具体内容,只有简单概念,二是同质化,几乎所有学生的评语都相差无几,三是功利化,为了有利于学生高招录取,常用溢美之词,四是无效化,高校招生时认为评语信度很差而不予置理。现在在综合评价改进中,加强了自我评价,注重了相互交流,强化了指导帮助,就使评价成为学生自我认识的助手,自我发展的动力,不仅具有判断作用更具有激励作用。
  记者:刚才您谈到了评价信度的问题,我想这也是大家最为关心的,毕竟将来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也会关系到千万学子的前途命运,对于更好地实施综合评价,您有什么建议?
  陶西平:加强和改进综合素质评价就要明确规定评价程序和组织管理。规范的程序是综合评价有序进行,减少区域与学校评价工作随意性的依据,而严格的组织管理是综合评价真实、公正的保证。
  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从用分数选拔人才到综合评价选拔人才,这代表了中国高考改革的方向。选人方向出了问题,评价方法再简便、考试工具再完美也没有用;而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则离不开科学有效的评价办法和工具的支撑,特别是建立可信可用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成为今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共同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因此,需要凝聚各界共识,需要提升评价能力,需要健全诚信体系,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
  我很高兴地看到,今年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都推出了自己的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办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使用方面迈开了可喜的步子。在高中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是我国学生评价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国教育改革前进的标志之一,我们应当为其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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