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2015年会上
(2015年11月29日)
会长 王佐书
各位理事、各位代表:
今年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确定的主题是:适应新形势,推动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质量。这是根据民办教育发展的形势确定的主题。
适应新形势,就是要明确新形势、准确把握新形势、认真研究新形势,这样才能适应新形势。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新形势,不同的地区还会有不同的小形势,在这里谈一些具有全局性的,具有共性的形势。
一、适应新形势,促进新发展
1.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是任何一所民办学校以及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做好的事情,这是旗帜性、方向性、指导性的形势。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第42条明确指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完成能力。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改进美育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
同志们、朋友们,方向比努力重要。这些就是方向。①这些是对教育的要求,这是对教师、对学生的要求;②这些是对教育改革的要求;③这些是对学校教育办学方向的一种评价;④这些是办教育的方向;⑤这些是学校办学的着力点;⑥这些也是今年的大会所要强调的一个重要内容。因为它决定着学校办学的根本,是学校安身立命之本。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学校在社会上的竞争力,这也是学生家长和学生选择学校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或者说是决定性的因素。
2.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方针决定着学校办学的方向,是学校办学的“方向盘”。现行教育方针是: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为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大家非常清楚,教育方针,是国家对教育的总指挥、总要求,也是对学校办学的宏观评价体系;教育方针,对任何一所学校都有硬性的约束力;教育方针,是对学校、对教师、对学生的要求;教育方针,指导办学的方向,规范办学方向,指导教育改革的方向。
大家也很清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为国家培养人才,教育方针明确提出了培养人才的规格,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任何学校都应当在培养学生德智体美上下功夫。
3.要认识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新形势。现在,民办教育发展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我国人口众多,教育需求巨大,公共教育资源还不能充分满足居民对于教育的需求,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发展历程中将会承担着越来越多的教育任务。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逐步到强,在一些学校一些地方已显示出不同水平的强。我国已经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民办教育体系。根据《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5.52万所,比上年增加0.63万所;招生1563.84万人,比上年增加69.32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4301.91万人,比上年增加223.60万人。
有资料显示:民办幼儿园的学生数占在园儿童总数的52%;民办小学的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7%;民办初中的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9%;民办高中的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10%;民办高校的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23%。这一数字还有上升的趋势,我们始终认为:有这一比例的成绩,还要看到这一比例的责任。
通过这组简单的数字,大家会清楚地看到:民办教育已经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民办教育对教育的贡献有逐渐加大的趋势;一些民办学校的发展,办学水平得到了社会、政府、家长的认可,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一些学校已到了一位难求的程度。一些学校逐渐由民校办成名校,成绩来之不易;民办学校发展到今天,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民办教育发展越来越重视,一些地方主动出台政策促进发展的新形势。
各位理事、各位代表:事业越发展,头脑应当越清醒。这样才能清醒方向,清醒责任。只有认清这个新的形势,才能在新形势下找准发展的策略和方法,才能促进新的发展。内涵式发展,永远是教育质量的提高,永远是培养学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学生的教育质量是学校办学水平的温度计。
4.以校长为代表的校内领导集体是学校办学的主心骨,领导集体的领导水平,常常决定学校办学的水平,常常决定办学的效益,常常决定学校发展的方向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
无数事实证明:提高学质量和水平的第一要素是提高领导班子的素质和能力。经过调研清楚地表明:形势变化、要求不断提高、要求学校领导班子的素质和能力能与时俱进地提高,而且能与时俱进地不断提高,这是摆在每个领导班子面前的不可回避的任务,这是学校安身立命之本。
总的看来,一些学校已经培养了相当优秀的领导干部,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些学校此项任务较为急迫,与民办教育发展的形势尚不相称。今天作为形势把它提出来,是因为客观形势发生了变化,客观要求发生了变化,形势推动领导班子要尽快适应这样的变化,愿为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素质和能力贡献力量,贡献有限的智慧。抓领导班子的建设,就是在抓学校的生命线。
5. 全面依法治国,要学习相关的法律,用法律指导办学。大家非常关心的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情况。今天只能告诉大家一句话:正在修改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尚未做出最后的决定。可以说大家反映的意见全反映上去了。
(1)请大家关注通过的法律;
(2)请大家学习通过的法律,只有认真学习,吃透精神,才能找准自己发展的方向;
(3)请大家尽快适应将来通过的法律;
(4)请大家在目前的情况下,做好抓教育质量的工作。
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李连宁同志将会给大家谈一些有关民办教育的实际情况。
二、2015年协会工作回顾
2015年,在协会各专委会、各部门和理事会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依照协会章程,坚持以促团结为前提,认真履行协会职责,在参与国家教育相关法律修订和民办教育政策文件的研究,以及民办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民办教育合作交流、完善协会内部建设、强化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引领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工作。
(一)积极反映行业实际情况,为国家立法和政府决策建言献策。
一年来,协会有关方面参加了大量的民办教育调研、学术研讨、政府部门组织的座谈会等活动,多渠道积极宣传民办教育典型经验,反映民办学校意见诉求,积极开展民办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完善民办教育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积极建言献策,发挥行业组织应有作用。
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我会民办教育界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履职,根据亲身的工作体会与经历,在深入调研和缜密思考的基础上,围绕促进我国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出了12项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主要涉及《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问题、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政策和对民办学校扶持政策。3月10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副会长秦和委员代表教育界委员作了题为《着力制度创新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大会发言。
4月,法律事务部联合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等单位在杭州举办了“中国民办教育法律政策高峰论坛 ”,就当前民办教育政策走向、《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诸如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等修改中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7月至11月,我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民办教育研究院、各专委会等有关方面先后应全国人大有关专委会、教育部、国务院参事室、地方政府等有关方面邀请,20余次参加教育法律一揽子(教育法、高教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专家座谈会,并分别提供了书面意见和建议。
5月,培训专委会在北京召开了“民办培训教育在国家教育法制建设中建言献策专题调研工作座谈会”。会议讨论通过了《民办培训教育在国家教育法制建设中建言献策专题调研》实施方案,组织了专题课题组,形成了专题研究报告,通过不同渠道及时反映民办培训教育制度建设进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给了国家立法机关。学前专委会与人民政协报在两会前联合举办“建言献策”活动,在网站开辟“代表专栏”,为广大民办幼儿园提供了一个反映问题的平台。
(二)深入调研,组织学习交流研讨,以典型经验引导民办学校的改革发展。
一年来,协会领导、各部门及各专委会有关同志先后赴重庆、河北、云南、安徽、宁夏、四川、上海、江苏、辽宁、吉林、哈尔滨、湖南、湖北、陕西等省市,深入民办学校一线展开调研、座谈活动。宣传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坚持改革创新发展理念,坚定民办学校科学发展、特色发展、优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方向。
5月,我会与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联合在长沙举办“全国民办中小学高效课堂现场观摩研讨会”。研讨会以“追求课堂高效,提升教育质量”为主题,开展了高效课堂现场观摩、课堂教学创新成果展示和专家报告会等活动。会议直面民办学校课堂教学改革,为全国民办学校构建高效课堂教学方法提供理论与实践参照,为民办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教育质量,启到了引领与示范作用。学前教育专委会通过“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了“健康杯”幼儿体育活动公益评选活动、“萌芽杯”幼儿艺术活动“视频”公益评选表彰活动,与小狮王牙膏公司在深圳等地开展向广大儿童赠送两万只牙膏、牙刷、爱牙记录卡公益活动,“《我们爱和平》——全国少年儿童同唱一首歌”大型公益活动,这些公益活动深入民办幼儿园一线,既加深了对民办教育实践的了解,也体现了我会公益性的鲜明特点。
今年5月起,协会秘书处推出了重点宣传民办学校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促进教师提高三个方面所取得的实践活动经验,中国民协的网站上连续登载了这些材料,引起很大反响。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宣传了民办学校特色经验,引导了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为民办教育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近期,各专委会均组织召开了学术年会,既有学术与经验交流,也有行业发展重要问题的研讨。这些活动为推动行业发展与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服务学校发展,组织开展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活动,探索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律,推动行业进步。
一年来,我会有关机构和专委会先后举办了一系列的课题研究、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举办了“激烈竞争下的民办高校生存与发展—招生形势分析与对策会议”和“全国民办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研讨会”,联合麦可思数据(北京)有限公司出版了《中国民办本科院校社会认可度评价2015年度报告》,举办了“第二届全国民办高职院校创新发展论坛”。高专委还组织开展了民办高校发展状况的摸底调研,对各类民办高校的现状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中小学专委会举办了“民办中小学学校管理研讨会”和“数字化时代的教学改革交流研讨会”,组织启动了“中国优秀民办中小学风采录”撰写工作。学前教育专委会举办了“陈鹤琴幼教思想研讨会”和“首届民办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微课公益评选”活动,开展了“幼儿园特色逻辑思维能力”课题研究。民办教育研究院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与发展政策研讨会”,完成了《全国民办教育事业分析报告(2010-1015)》、与有关单位联合研制推出“民办教育区域发展指数”报告。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中国民办培训教育的理论”等课题研究,编辑出版了《中国民办培训教育概论》。
由我会研究院与上海教科院民教所联合编辑的会刊《民办教育新观察》杂志计划全年出版12期,每期约12万字。今年会刊聚焦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热点重点,开展了有益的交流研讨。由民办教育研究院编辑的《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简报》继续追踪民办教育热点话题,综述民教研究者精彩观点,呈现科研机构最新研究成果,梳理地方民办教育相关政策,为我会会员提供了有益的信息参考。
(四)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拓展民办学校国际视野,提升民办学校国际化水平。
今年,我会相关部门先后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国际教育交流活动。事业发展部先后组织民办高校负责人赴美国旧金山州立大学进行了高等教育管理培训,组织民办高校赴德国、荷兰考察,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共同承办中国国际教育年会教育与城市发展国际论坛。9月,事业发展部和中小学专委会分别组织了民办中小学校长到英国进行教育考察交流。
中小学专委会与中港校长专业发展促进会联合举办“第六届内地与香港中小学校长交流研讨会”。研讨会以国际教育发展新趋势为主题,大陆与香港的教育工作者深入沟通、研讨交流,探讨国际教育发展新趋势。中小学专委会组织部分民办中小学校长到芬兰参加主题为“世界教育发展的趋势”的第十二届世界校长大会。参加了“芬中教育协会”举办的校长培训。
(五)加强与地方协会合作,完善协会内部组织建设与治理体系,筹备协会换届工作。
一年来,协会团结各地民办教育组织,积极加强与各地协会的工作交流与业务协作,为地方协会提供交流与合作的平台。6月16日,我会与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2015年全国民办教育协会工作交流会议”。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民办教育协会的负责人,及安徽、海南、甘肃、宁夏等省、自治区教育厅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协会依章、依规,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协会相关规章制度。4月10日,与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协议,为依据章程组织开展民办教育领域业务活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保障。今年,民政部开展“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我会被教育部推荐为教育系统六家“全国先进社会组织”之一。10月12日,协会在京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长会议,研究了协会换届筹备工作等多项重要事项。
协会也深深地体会到,服务的水平有限,急待提高,协会网站的利用率还有待提高。请大家对协会工作多提意见建议,献计献策。
三、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会将坚持在教育部和民政部的领导下,依照我会章程,广泛团结并服务全国民办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思路,服务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和行业进步。
1.协会将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十三五计划,学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推进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到民办教育发展之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力推动提高教育质量,全力推动民办学校向高水平优质发展。
2.协会成立教育评价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组织会内外的专家,组织国内外的专家,对会内各级各类学校可以进行诊断性的评价服务(这里强调服务主要是公益性的)。此工作正在进行,关键是要建立适合民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评价体系,需要专家组的努力,也希望大家献计献策。
3.协会成立七年来,从未以民办教育协会的名义评过优、评过奖,协会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手续,申请开展“民办教育突出贡献奖”的表彰活动,协会要早准备,早动作,力争办好。
4.搞好协会的换届工作。根据章程,五年一换,明年本届正到五年,要学习国家社团组织条例精神,根据有关的政策,在教育部和民政部的领导下,成立服务性质的换届领导小组,做好换届的筹备工作,为产生新一届有生机活力的领导集体打好基础。
5.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协会的职能是根据协会章程做好服务的工作,搞好团结,同各专委会、各省级民办教育协会,加强沟通合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这是最基本的工作。民办教育协会要加强网站建设,加大为全体的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6.推动个别省的民办教育协会的成立。
7.支持各专委会、各部门、各省民办教育协会为全面推动学校提升教育质量所做的各种工作。
8.找准角度,力所能及为实现“十三五”目标做工作。特别要为攻坚、全面脱贫做工作,推动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位理事、各位代表,同志们,2015年即将过去,衷心感谢教育部、民政部以及各级政府、各地民办教育协会以及全体会员、理事对工作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十三五”规划即将开篇,将继续坚持“促进行业进步、服务学校发展”的宗旨,广泛团结全国民办教育工作者,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挥好社会组织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为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做出新的努力,为我国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责任编辑:郭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