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年06月27日 来源: 浏览:408671

字体放大字体缩小

 ——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

(2011年11月6日)

常务副会长  王佐书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第一届理事会向大会报告三年工作,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同志们提出意见建议。

       2008年5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教育部和民政部批准,在北京成立。

       成立以来,在教育部的直接领导和民政部的指导下,第一届理事会全体同志,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广泛团结全国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协会职能,努力参与建言献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合作交流,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协会机构,努力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协会成立之初,我会就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会章程,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所有组织登记和建章立制工作,为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组织基础。我会依照第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精神,先后设立了协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事业发展部、民办教育研究院等四个内设机构,还先后成立了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等四个分支机构。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依照我会章程,明确了各自职责,依法依章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在实践中维护了协会的声誉、赢得了有关方面的认可、促进了组织自身的成长、推动了民办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协会成立以来,我会每年工作研究和活动安排坚持实行“三会制度”,即每年召开一次“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协会年会”,作为我会的一项重大活动;每年初召开一次会长会议,协会理事会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和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出席,总结协会上年度工作并研究部署协会当年工作;每年上半年召开一次全国民办教育协会工作会,邀请各省级民办教育协会负责人和部分省域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参会,交流协会工作和各地民办教育发展动态。

       ——协会成立以来,我会高度团结、充分尊重、紧密依靠各地民办教育协会开展工作。目前,全国共有21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省级民办教育协会,还有一部分省市正在积极筹备成立省级民办教育协会。不但这些省级民办教育协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我会工作,还有许多地市级及以下民办教育协会也同样积极参与我会工作,为我会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支持。三年来,我会许多工作都是与各地协会共同完成的,各地协会成为我会工作不可或缺的组织基础。比如,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承办了2009年年会,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承办了2010年年会,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承办了本次大会。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等单位都为我会组织开展重大调研活动,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支持。

      ——协会成立以来,我会积极发展会员,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服务。截至2011年10月,我会有注册会员1200多个,其中常务理事195个、理事346个,这些会员遍及祖国各地,涵盖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在各方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会正朝着“行为规范、运作有序、代表性强、公信力高”的社会组织发展目标迈进。

       ——协会成立以来,我会每年均一次性通过国家社团年检。为规范全国性社团工作,每一年度教育部、民政部都要对社团实行年检,内容包括协会基本信息、内部建设情况、接受监督管理情况、财务会计报告、业务活动等。我会已经连续三年一次性通过年检,这标志着我会在组织建设、制度规范、财务和会员管理、协会活动等方面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二、履行协会职能,参与政策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发挥联系政府与学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胡锦涛同志在论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指出,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是我国民办教育领域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我们高度重视发展这一方面的作用。三年来,在建言献策、反映诉求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开展《国家中长期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全国大调研,掌握“第一手”数据。我会于2008年7月即成立了由会长陶西平任组长,常务副会长王佐书,副会长季明明、胡卫任副组长,协会有关成员参加的调研领导小组,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在教育部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就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开展专项研究,确定了6个重点调研、5个分类调研专题,并动员各地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协同开展调研。2008年7-12月间,调研小组先后访谈领导、专家45人次,发放问卷1500份,组织各类研讨会、座谈会82次共900人参加,开展实地调研300人次,完成各类调研报告32份,总计54万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4万字的调研总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并将调研成果汇集出版了《中国民办教育》一书。

       2009年,我会继续把《教育规划纲要》调研工作作为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推进,特别是结合民办教育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涉及民办教育全局工作、关系民办学校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组织专项调研,最终形成《中国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调研报告》,并提交有关部门,切实履行了协会的行业组织职能,为政府决策起到了重要的参谋作用。

       期间,我会还多形式、多渠道、多人次参与了《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的讨论,代表全国民办教育系统比较完整地反映了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成就、现状、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如陶西平、王佐书、季明明、胡卫以及协会有关部门同志直接参与了《教育规划纲要》的研究、讨论、起草及修订工作;我会副会长陈宇、监事会主席胡大白、学前专委会副理事长谢庆等几位同志还应邀参加了温家宝总理召开的规划纲要座谈会,特别就民办教育的地位、作用和是否立即采取“营利与非营利”分类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会开展的调研和取得的调研成果也得到了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起草领导小组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组织开展关于“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各类歧视政策”的专项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各类歧视政策”。我会于2010年3月即启动该项调研工作,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和教育部的领导下,我会组织各地民办教育协会和民办学校通过实地考察、座谈、查阅相关文件、电话访谈等多种形式对有关歧视性政策及做法进行全面调研、梳理,并形成了调研报告。该报告中列举了民办学校在税收、合理回报、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办学自主权、学生同等权利等问题上歧视政策的具体内容,并提出了消除了歧视的相应对策,同时还列举了在民办学校机构属性、出资人(举办者)产权、民办学校申请抵押贷款、专兼职教师比例等问题上与相关法规存在互相抵触的情况,并作了列表说明,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与建议。

       2011年4月,根据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专门征询我会对清理歧视民办教育政策的工作意见,我会在2010年调研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认真梳理、总结,向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提交了《关于对民办学校存在歧视政策情况调研和建议的报告》。此报告被作为教育部办公厅正式文件的附件形式,署名全文转发。

      (三)组织开展“公、民办中小学绩效工资问题”专项调研,反映诉求、依法维权,稳定民办教师队伍。《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33号文)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率先从义务教育学校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但该指导意见并未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中小学校纳入其中,从而引起了众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以及广大民办中小学校教职员工的高度关注,反响较为强烈。为此,我会就“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改革对民办中小学的影响”展开全国性调研,如实反映民办学校及广大教师的诉求,形成了《当前我国民办中小学发展困难与对策思路的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为解决“绩效”新政对民办中小学影响问题提出了9条意见与建议,报送国务院及教育部和相关部门,同时以简报形式发送协会各会员单位。该调研报告也受到了教育部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四)针对民办学校关注并期盼解决的焦点问题组织调研,形成专门报告。2010年8月以来,在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背景下,为推动我国民办教育的制度建设和政策完善,我会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就民办学校法人属性、产权归属、学校权利、教师权益、举办者合理回报、优惠政策、会计制度、监督管理、公共服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管理等十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在充分征求我会有关成员和地方协会意见之后,最终形成《关于民办教育十大问题与对策建议》的报告,并提交给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和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好评。

      (五)组织、参与国家民办教育规划和政策制定的研讨,反映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合理诉求。为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自规划纲要颁布以来,教育部就组织力量在研制《民办教育专题规划》及《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两个重要文件。为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今年2月,我会在北京专门召开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座谈会,集中讨论这两个文件草案的内容,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谢焕忠,副司长宋德民和文件起草小组成员全程出席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今年9月,教育部鲁昕副部长再次委托我会组织座谈会,专门听取民办教育界对《若干意见》的意见建议。鲁昕副部长、发展规划司谢焕忠司长、宋德民副司长及起草小组成员全程出席,部分省、市民办教育协会负责人和专家学者针对《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在座谈会上,鲁昕副部长对于大家所提的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对一些重要问题做了沟通和说明,并明确要求我会在《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基础上直接提出一份修改建议稿。会后,我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补充调研和认真分析研究,于10月中旬向教育部有关领导正式递交了关于《若干意见》的修改建议稿。

       三、精心组织发展大会,树典型出经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术研讨、业务培训和合作交流活动

      (一)精心组织发展大会。为了推动全国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引发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高度关注和广泛支持,成立三年来,先后三次分别在湖南韶山、河南郑州和云南昆明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每次发展大会都得到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教育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关领导亲临大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这对各方面提高对民办教育的认识,总结和宣传民办教育典型经验,展示民办学校办学风采,交流各地民办教育发展动态,坚定民办教育发展信心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几次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和严隽琪都先后分别发来了贺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我会名誉会长许嘉璐,全国政协张榕明副主席和陈宗兴副主席先后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教育部袁贵仁部长一直十分关心和支持我会工作,并听取每次发展大会筹备及会议情况。教育部鲁昕副部长连续两届率领主管司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发表鼓舞人心的讲话。这些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关心支持,肯定了民办教育的发展成就,明确了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既鼓舞了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士气,也坚定了大家进一步办好学校的信心。在三次发展大会上,先后有11个省市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了当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具体做法,10所民办学校交流了各自办学的成功经验,此外,辽宁、河北两省民办教育协会还在大会上介绍了协会工作经验。

       借此机会,我要代表第一届理事会,向为出色承办三次发展大会的三省民办教育协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他们是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

      (二)积极推动学术研讨和工作交流。三年以来,我会及各分支机构,通过独立或联合等多种方式,注意加强与国内外教育组织的交流合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术研讨和合作交流活动,这些活动在业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年来,我会先后举办(或联合主办)的研讨交流和表彰活动主要有:“西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论坛”(2008)、“改革开放30年之中国民办教育纪念论坛”(2008)、“2008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高峰论坛”、 “2009国际教育论坛(上海)”、“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与现代中国教育座谈会”(2010)、 “2010年全国高自考社会助学工作研讨会”、“首届中国民办培训教育行业发展高峰论坛”(2010)、“全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发展现场会”(2011)、“2011年北京个性化教育国际会议”和第一、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教育论坛”等。为了树典型出经验,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和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联合召开了“全国优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表彰大会”,经过评选的程序,表彰了一批优秀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优秀校长(园长)和教师。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举办了“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了优秀院校和优秀校长。

       在组织开展这些大型会议和宣传学校典型办学经验活动的同时,我会还特别注意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大家深入学校开展交流研讨。比如,我会还将一些较小型的工作会议安排在一些学校举办,期间黄河科技学院、吉林华桥学院、广东深圳职业训练学院、上海建桥学院、西京学院、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北京吉利大学、西安高新一中等学校均先后承接过我会的一些会议,这些学校为协会工作提供精心周到服务的同时,也向业内同行展示了其办学成果、办学特色和学校风采。

       借此机会,我也一并向上述学校表示感谢!谢谢你们对我会工作的支持!我也为你们在工作中所展示出的优秀办学成果、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表示由衷的高兴!

      (三)务实开展专业培训和对外合作交流。三年来,协会通过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和对外合作交流活动,给民办学校提供了务实有效的专业服务。期间,得到教育部包括经费上的支持,我会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组织了“第一期全国民办普通高校领导干部进修班”;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先后举办了三届“民办中小学校长培训班”;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举办了“全国学前教育师资培训班”;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举办了“培训教育行业融资上市相关金融知识”全国培训班等。这些专业培训活动的开展,一定程度促进了民办学校的内涵发展与质量提升。

       三年来,我会努力“走出去,请进来”,与海外多国(地区)的私立教育组织建立了联系。今年4月,我会与台湾私立教育事业协会在京开展海峡两岸民办教育交流活动,就围绕民办教育发展的价值取向和自身建设,开展两岸民办教育的交流合作为主要内容进行探讨,并签署了《合作备忘录》。9月,我会与澳大利亚私立教育和培训协会在京开展了交流活动。此外,我会学前、中小学和培训专委会,还分期分批组织我会会员学校赴美国、加拿大、韩国、台湾、香港等地考察私立教育。这些活动,为我们提供了新鲜经验、开阔了视野、建立了联系与合作。

       四、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及时发布重要信息,推动民办教育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和实践创新

      (一)组织开展民办教育科研和重大项目攻关。三年来,我会除了结合研制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而开展的全国民办教育大调研及有关政策研究外,还通过我会民办教育研究院,发布了一批研究课题指南,引导广大民办学校结合各自办学实践,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服务学校发展和办学质量提升。同时,我会还结合民办教育实践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研究确立协会重点攻关项目,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近一年来,结合民办教育实践和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我会先后委托有关专家牵头开展了《民办学校法人分类管理问题研究》、《现阶段我国民办教育存在的理由与价值研究》和《中国民办教育财政贡献力研究》,我会给予三个项目的经费资助超过20万元。

      (二)办好“一报一刊一网”,及时发布协会信息,传递各地最新动态。我会工作重要信息主要通过我会办公室负责的《协会简报》和协会网站来发布,同时,我们还以专题方式,通过《协会简报》及时发布各地民办教育最新动态、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三年来,我们一共发布了65期简报,简报发送到我会全体会员、各地协会和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及领导。《简报》得到了我会和有关部门许多同志的高度评价。

       由我会研究院承办的会刊《民办教育新观察》主要开展民办教育的学术交流与探讨。该刊自2009年改版至今,每月围绕教育热点问题,跨学科、多角度分析透视,同时,既反映协会活动的动态,反映理论研究的成果,也反映民办学校的典型经验。尤其是对协会的重要学术性会议均要做专题报导,得到业内和多方的认可与好评。此外,由民办教育研究院从2010年起主持编撰的《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报告》(民办教育蓝皮书),也已成为我会总结、宣传、研究、记录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载体。

       各位代表!

       短短的三年,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完成了大量的奠基性工作,为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上这些工作的完成和成绩的取得,是我会第一届理事会全体同志互相信任、团结合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上级有关部门关怀支持与悉心指导的结果!

       各位代表,历史即将翻过崭新的一页。站在新的起点上,作为我国民办教育行业唯一的全国性社团组织,要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广泛团结全国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和各地民办教育协会,依法依章开展业务活动,认真履行协会职能,更好地发挥自我服务、反映诉求和行业自律等作用,扮演好“桥梁”、“纽带”和“平台”角色。新的一届理事会一定要继往开来、齐心协力,共同把我会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作有序、代表性强、公信力高的社会组织。

       同志们,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民办教育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的进程中,民办教育必将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大使命!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应当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坚持勇于改革创新的精神,采取科学有效的举措,以办出一所所高水平而有特色学校的实际行动,来破解发展过程中遇到瓶颈问题,扫除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障碍,为我们教育理想的追求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让我们团结一致、排除万难,坚定信心、勇往直前,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郭宝

分享: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