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界充满期待
1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部分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通过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一揽子修改的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将“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这则消息的出炉,在民办教育界产生不小的波澜,受访者普遍认为,如果新政落地,将成为民办教育管理中的一次思想大解放。
民办教育管理的一次思想大解放
“国务院常务会讨论修改部分教育法律,体现的是改革精神和思想解放。‘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说法,表明营利性民办学校有合法地位、不应对之予以歧视,这是建国以来在教育领域最大的改革和思想解放成果之一。”1月7日晚,华体会手机登录秘书长王文源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说道。
一石激起千层浪,当晚该消息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甫一播出,相关微信即在民办教育圈内开始传播。
“这次‘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新政的提出,既是对诸如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法》)等已有相关教育法律的修正和突破,也是对洋教育服务产业(如多国及境外大学纷纷来华合作办学)大举进入中国、留学教育风起云涌和不少教育培训机构纷纷去国外上市的及时回应。”中国民办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蒋国华如是表示。
“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对我们来说,是利好消息。”阳光喔教育集团董事长罗珠彪认为,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培训机构,为了谋求更大发展,亟须拓宽资本渠道,该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为有意冲击A股的教育公司在企业性质上扫清了障碍。
“未来几年,将会出现教育企业扎堆上市的现象。”罗珠彪判断。
“国家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这将意味着教育被允许市场化运营。新一轮淘汰赛即将拉开帷幕,竞争重点将会围绕教育服务资源。”特蕾新国际教育集团董事长助理伊志鹏告诉记者。
“适度发展营利性大学,形成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能促进高等教育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浙江树人大学校长徐绪卿曾撰文时表达观点。
一定要“放水养鱼”
“分类管理的关键,一要允许民办学校自主选择;二是要从观念上确定,营利和非营利只是类型不同,不存在高低区分;三是对营利性民办学校要尽快出台管理办法,该鼓励的要鼓励,该规范的要规范,而不是搞‘引蛇出洞’、‘秋后算账’。”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分类管理未来道路不会一帆风顺,甚至还会有坎坷,就是因为一些部门和一些人只认可捐资办学,对出资和投资办学,既缺乏法制意识、也缺乏基本的理解,更缺乏信心和必要的准备。但总归有了一个好的开始,接下来就看各地政府和举办者的智慧、眼光与胆识了。”王文源表示。
蒋国华建议:“在实施分类管理过程中,一定要对选择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有一个‘放水养鱼’的宽松期,比如,10年、20年,乃至更长些的年限内,依然可以享受与非营利民办学校一样的优惠待遇。这是因为总体来说我国民办学校的质量、水平和积累,依然非常幼小、孱弱,他们依然需要扶持和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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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司或将迎来上市狂潮
“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这是自《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最大的法律突破。
●如果新政落地,备受诟病的“中国教育”问题,通过“商业化”、“市场化”方式,大踏步地向纵深处发展;
●新南洋个案成为过去,A股将很快向教育培训行业开放,一大批符合条件的机构将群体性上市,大量在境外上市的中国教育概念股回归A股将是必然,A股很快会形成一个全新的高热度板块,而且会持续多年;
●有梦想有能力有资本的公司和团队,借此巨大利好,将迎来大踏步、跨越式发展,行业内将很快出现一群十亿级收入、数十亿收入级的公司,也必然很快迎来百亿级市值、甚至数百亿级市值的公司,华丽的“产融互动”将批量上演;
●跨界将成为常态,跨行业的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教育公司来实现战略转型,将成为未来数年中国资本市场的一大热点;
●一大批优质的国际教育资源,将潮水般涌来中国市场,国际间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将更加频繁。
(资料来源:业内对未来民办培训业趋势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