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实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方案通过 最晚到2014年——
民办校参保看齐公办校 保险差额有望政府埋单
教育改革,昆明这几年注定将动作不断。昆明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暨昆明市教育咨询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昨日举行。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昆明市实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方案(送审稿)》、《昆明市民族地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办学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等。根据计划,最晚到2014年,有望实现民办学校教育按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五险一金”,与公办学校社会保险的差额由政府补助。
在当天的会议上,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为到会的受聘为昆明市教育咨询委员会的委员颁发聘书。据了解,昆明市政府共为昆明市教育咨询委员会聘请专家25名,其中省外10名,省内15名。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总督学顾问陶西平,省教育厅巡视员廖晓珊,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孙国棋,昆一中校长赵灿东,昆明市教科院副院长谢家放,五华区教研中心主任赵坚,云南省民族中学校长马永文等成为昆明市教育咨询委员会成员。
幼儿园
制定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
昆明市将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农村幼儿园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统筹作用,以发展公办幼儿园为主,鼓励发展民办幼儿园。实施国家、省、市三级政府分担建设农村幼儿园经费和建设农村民办幼儿园补贴机制。研究制定幼儿园管理办法,办好一批农村示范幼儿园,将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纳入对县(区)人民政府的目标考核。
在探索多渠道办园模式方面,将实施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联合办园、组建教育集团、管办分离等办园模式;研究制定发展民办幼儿园办法,采取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落实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支撑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待遇。
针对很多幼儿园反映的编制不足,聘用教师又难以支付费用的问题,昆明市从今年开始将制定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按标准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缓解择校
优化义务教育师资配置
小学择校、初中还要择校。为缓解择校热,昆明市计划采取多条措施优化义务教育校长教师资源配置。其中就包括,出台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的县域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试行标准;出台教职工每学年核编、补员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出台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定期交流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出台全市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和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定期交流的政策措施。
校点撤并
学校布局规划探索人大立法
针对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多次反映的校点撤并问题,昆明市今年将探索通过县级人大立法方式,出台县域内义务教育中长期学校布局总体规划;根据中长期布局规划,出台县域内中小学校中长期建设规划,探索动态调整学校布点的检测体系;推进寄宿制学校办学模式和管理方式改革,出台保育结合的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
教育职责
县领导提拔重看教育表现
在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方面,昆明市将完善督导评估标准,健全奖罚机制,依据督导结果对县级政府进行考核。从今年开始,昆明将把推进教育发展作为对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评价、考核、提拔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政策优惠
民校生补助看齐公办学校
根据安排,昆明将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学校规模发展和示范学校建设;采取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民办学校发展。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生的杂费、生活补助按照公办学校学生的标准给予补助。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任务的民办学校,由当地政府按照公办学校标准拨给办学经费。
到2014年,将实现清理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性政策,制定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探索民办学校登记制度改革,学历教育学校、幼儿园等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含合理回报的学校)等级为民办事业单位,非学历培训机构等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等级为企业单位;民办学校教育按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五险一金”,与公办学校社会保险的差额由政府补助;改革民办学校收费制度,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分类指导价;将民办学校用地纳入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