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读: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下达2012年部直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高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加强对校外函授站、现代远程教育学习辅导中心、培训中心等的监管,严禁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的区别,欺骗考生入学。
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下达2012年部直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高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加强对校外函授站、现代远程教育学习辅导中心、培训中心等的监管,严禁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的区别,欺骗考生入学。对在招生和办学过程中出现问题引发事端的学校,教育部将在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等方面予以限制和调控。
《通知》要求,适应国家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认真做好分学科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各校要认真研究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统筹招生计划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优先保障学校优势、特色专业招生规模,从严确定办学条件紧张、毕业生就业率持续较低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加大生源计划调整优化力度。各校要统筹好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适当调减报名人数明显下降、直属高校入学机会相对较多地区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直属高校入学机会相对较少的省份,特别是河南、河北、山西、安徽、山东、广西、云南、甘肃、新疆等省(区)。有关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精神和教育部工作要求,落实好2012年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已包含在附件所列各校招生计划总规模内。各校2012年面向中西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数均不得低于2011年。
此外,《通知》要求加强计划管理,维护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严肃性。《通知》明确,未经教育部批准,各校不得自行调整招生计划总量,也不得接受地方划转的招生计划。经教育部部审批设立、由部属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其招生计划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