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华体会手机登录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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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违规办学专项治理 推进民办学校免试入学

时间:2018年12月20日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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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有关问题的解读说明》(以下简称《解读》),再次重申对“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入学、不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学校考试排名”三大类10个方面进行专项治理。《解读》还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以分层走班之名变相设置快慢班等4个社会关注度高、公众理解不透的关键问题进行了政策剖析。

  减轻学生负担,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启动

  校外培训、考试过多,课业过重……有数据显示,全国中小学生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的仅有23.99%,升学已成为学生和家长的“集体焦虑”。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去年10月,江苏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从十个方面明确提出30条细化要求。然而实施中发现,仍有一些地方和学校在招生入学、课程教学、考试评价等方面存在问题,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成为基础教育发展的顽疾。

  针对这些问题,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江苏省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作出全面部署。此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治理范围为义务教育学校,治理内容包括“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入学、不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学校考试排名”三大类10个方面。

  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江苏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需要强化校内教育、遏制校外补课,通过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校内校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从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群众经济负担。这既是本次专项治理的重要任务,也是专项治理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

   禁止“快慢班”,推进所有民办学校免试入学

  《解读》中,特别对社会关注度高、概念不够清晰的4个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包括政府公共资源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以分层走班之名变相设置快慢班、频繁组织各类考试和测验等。

  其中明确,“政府公共资源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指政府以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含生均公用经费及财政性奖补经费)、公有校舍、派驻公办教师和由公办学校参股、合办、冠名等方式参与举办、且产权尚不清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此类学校要在本次专项整治中进一步明确产权属性,界定公办或民办学校性质,然后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学费之外,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重点治理当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入学时以考试(面试)分数和等级收取高额赞助费等情况。此外,还要积极推进所有民办学校免试入学。

  分层走班“变味”,学校不把重点放在“补差”上,而不断强化“提优”,尤其是初中再现的“快慢班”成为学生负担、家长焦虑之源。《解读》重点说明了“以分层走班之名变相设置快慢班”,指学校在实行分层教学时,不是立足于面向每个学生发展,不是把重点放在“补差”上,而是以各学科考试成绩分出多个层次、在一个学年多次分班,把分层教学、分层走班变成分重点班和快慢班。这一突出问题,也是此轮重点整治方面。

  本次重点解读、集中整治的还有“频繁组织各类考试和测验”。有的县(市、区)违反“区域严禁组织统一考试”的规定,学校组织月考、单元考、周练超出规定次数,以及公布考试结果和排名,加重学生课业、心理负担,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推广“名师空中课堂”,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既需要学校教育系统、校外教育系统的“善治”,也需要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公益教育系统的协同治理。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普遍建立弹性放学,强化校内教育,遏止校外补课。

  目前在对国内外相关政策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江苏省将起草《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多方征求意见,会签相关部门后尽快印发各地。

  在清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江苏省还将探索建设在线校外教育服务平台,启动建设“名师空中课堂”成为一个方向。江苏省将尽快建立覆盖全省的“名师空中课堂”,满足学生课后辅导的个性化需求,让优质教育资源“走”到学生身边,真正实现优质教育资源随时随地共享,及时补齐学生的学习短板,帮助他们甩掉包袱,缓解和遏制校外培训需求。

  此外,我江苏省还将出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文件,要求各地坚持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在依法保障义务教育公益性的前提下,科学规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合理确定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江苏省将针对招生、收费等方面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进行广泛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加快形成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管理相关文件,切实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考试评价等办学行为。





责任编辑:郭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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