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改革
12月19日,四川省民办教育工作专题培训会在成都举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法学博士曲一帆作《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教育新法新政解读》专题讲座,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教育学博士董圣足将作《新形势下民办学校的规制与自治》专题讲座。
四川省21个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民办教育工作人员,41所民办高校举办者、管理者120余人参加培训。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多部委出台的分类登记和监管的两个配套细则,这标志着对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差异化扶持的重大改革开始实施。新法新政的实施,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地方政府如何统筹谋划教育、促进教育良性发展的智慧考验。
为此,举办这次培训班,四川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专门编印了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实务手册,邀请了全国一流的民办教育专家作辅导报告,并解读国家、四川省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全国校外培训机构排查登记系统操作培训》。专业且操作性强的培训内容,让全体参会者感觉受益匪浅,更增添了深化改革创新的信心。
培训会上,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崔昌宏就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民办教育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民办教育的举办者、管理者要不折不扣抓好新法新政的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四川省民办学校分类改革。
要以法律法规为基准,以促进发展为目的,抓紧研制地方政策,确保地方政策与国家立法初衷保持高度一致。要注意抓住核心关键,着重考虑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用地提供和收费政策等四个层面的差别扶持政策,让广大民办学校举办者放心办学、安心办学。要善于大胆创新突破,特别是在解决有关民办学校设置标准与准入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无证办学机构清理整治等历史性、普遍性、症结性问题上敢于创新,拿出具体举措,确保地方政策有亮点、有影响。
责任编辑:郭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