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财政不断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为推动民办教育蓬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统一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生均经费。从2016年开始,对民办学校学生按照中央确定小学600元/人,初中800元/人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免除学杂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获得了与公办学校一致的公用经费补助,以加强对民办教育学校义务教育机制的保障。财政每年补助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约125万元,并随着学生数的增加,财力逐年增长。
二是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扩面政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每年财政需安排民办职业教育免学费52.58万元(2000元/生年)、助学金31万元。
三是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区财政从2015年起,对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工作的,在教育、编办部门核定的限额内,保留其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区财政负责,每年区财政需保障200万元。支持民办学校的师资培训和质量提高,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相同权利、相同标准、相同要求的培训,每年区财政预算按教师工资总额1.5%安排师资培训经费。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责任编辑:郭宝